为提高全市结核病防治科研能力,推动结核病科学研究进步,为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提供有效支撑,受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结核病防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将于2019年11月18日-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类别及数量
(一)重点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1项,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面上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1-2项,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为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关专业,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
2.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55岁以下;原则上优先支持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结核病防控组成员(渝卫疾控发【2016】51号)申报的科研项目,面上项目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3.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方式
通过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门户网站下载申报书,网址:http://www.cqtb.org/。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下午5点,过期不受理,申报书报送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教科。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具备相应研究工作基础。鼓励中医临床或中西医结合治疗结核病、结核病信息化,研究结果能向基层推广。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开发性研究类项目应提供专利检索报告。
联系人:刘英、张理翌;联系电话:88678526。
附件:重庆市结核病防治科研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