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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关于申报2019年结核病防治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1/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为提高全市结核病防治科研能力,推动结核病科学研究进步,为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提供有效支撑,受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结核病防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将于2019年11月18日-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类别及数量

(一)重点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1项,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面上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1-2项,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为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关专业,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

2.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55岁以下;原则上优先支持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结核病防控组成员(渝卫疾控发【2016】51号)申报的科研项目,面上项目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3.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方式

通过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门户网站下载申报书,网址:http://www.cqtb.org/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下午5点,过期不受理,申报书报送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医教科。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具备相应研究工作基础。鼓励中医临床或中西医结合治疗结核病、结核病信息化,研究结果能向基层推广。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开发性研究类项目应提供专利检索报告。

    

联系人:刘英、张理翌;联系电话:88678526。

 

    附件:重庆市结核病防治科研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

                            2019年11月18日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0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