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及单位文化内涵发展需要,经我所研究,决定制作《结防人之歌》电视音乐片。现诚邀符合招标条件的广告公司、传媒公司等影视制作单位合作,并进行公开遴选。
一、遴选单位: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
二、遴选内容:重庆市《结防人之歌》电视音乐片的拍摄及后期制作(时长约3分钟)。
包含:部分解说配音、单位内部及外景拍摄、出镜人物拍摄、部分动画制作、后期制作等。全部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遴选方式:公开遴选,综合性评标。
1.参加遴选的企业须为我所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及时完成制作相关内容。
2.参加遴选的企业须向我所提交服务意向书,对服务价格、制作创意、效果等作出明确描述。
3.我所将根据投标企业服务价格、制作创意等做出综合性评价选择合作企业 (欢迎前期电话咨询了解单位的相关情况: 电话:86133597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制作专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有“影视制作”或“影像制作”或“摄影服务”等字样)。
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6月22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9楼组织人事科。
(二)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6月22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三)谈判地点: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9楼会议室。
(四)公示结果时间:2017年6月22日(以我所通知为准)。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活动。
(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恕不接受。
(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易女士 苏女士
联系电话: 02386133597 023-88678523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龙腾大道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