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和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7〕1247号)精神,区卫计委和区教委高度重视,责成属下区结核病防治所和区卫生保健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协调,认真布置,结合我区实际,于2018年1月前完成对我区《重庆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规范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保证两规范真正落实到位,防止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的爆发和流行。
根据区卫计委和区教委的安排部署,我所和区卫生保健所就我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主要检查对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截止1月19日,完成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如下:1、检查学校79所,学校所属学生78900人,住宿学生22300人。2、组织管理:均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专人负责。3、按照区卫生工作安排,每学期开展一次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一年共两次。4、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包括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教室宿舍每天定时通风制度,疫情报告程序清楚,缺课登记和追踪属实,有效防范了结核病在校园的传播。5、与辖区卫生机构建立了沟通机制,现场调查属实,互有联系方式。6、积极配合学校学生疫情的处置。主要问题:1、新生入学体检未把结核病检查作为必检项目。2、教职工常规体检未把结核病检查项作为必选项,体检报告未装档无法查验。3、个别学校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不重视。
(綦江区结核病防治所 供稿)